別人 ㄅㄧㄝˊ ㄖㄣˊ
他人,另外的人。[例]凡事要有主見,不要處處受別人影響。
(1)分離、離開。如:「告別」、「暫別」、「永別」、「臨別依依」、「久別重逢」。
(2)分辨、區分。如:「辨別」、「判別」、「識別」、「分門別類」。
(3)類。如:「性別」、「國別」、「派別」、「職業別」。
(4)另外的。如:「別人」、「別處」、「別號」、「別有洞天」、「別出心裁」、「別開生面」。
(5)不要。如:「別生氣!」、「別理他!」、「別多心!」、「別走好嗎?」
(6)用別針或大頭針等將物體固定。如:「別上一朵胸花。」、「把紀念章別在胸前。」
(7)轉。如:「別過臉去」。
(8)莫非、莫不是。表示揣測的意味。如:「別是我猜錯了?」
(9)別針:一種用來將飾物配掛在物體上的特製彎針。如:「安全別針」。
他人,另外的人。[例]凡事要有主見,不要處處受別人影響。
正式名稱以外另取的名稱。如蛤蟆是蟾蜍的別名。
1.因形音相似而寫錯的字。[例]我把「杜甫」寫成「杜輔」,老師說我寫別字。 2.本名之外另取的名字。[例]「退之」是唐代文豪韓愈的別字。
1.一種用來將物品暫時固定或密合的針。[例]我的裙扣掉了,暫時用別針別一下。 △繃針 ◎ 2.別在衣領或胸襟上的裝飾品。[例]這件景泰藍的蝴蝶別針十分別緻。 △胸針 ◎
不要說。[例]別提這檔事了!怪難為情的!
本名之外另取的稱號。如唐朝李白別號青蓮居士。
本宅外另外建造的房舍,以供休閒遊憩,多建在景色優美之處。[例]這地方因景色宜人,沿溪畔蓋了很多別墅。
1.不要理睬、干涉。[例]別管閒事! 2.無論。[例]別管是誰的案子,一律按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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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中華民國教育部《國語小字典》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《成語典》,依 CC BY-ND 3.0 TW 授權使用。本站整理與補充內容供學習參考;字詞釋義與成語內容以教育部原始發布資料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