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七 ㄗㄨㄛˋ ㄑㄧ
依據道教說法,人死後魂魄仍生,嗣後每隔七天,會散離一魂,做七即每隔七天祭悼亡魂一次,藉道士之力而使亡者魂魄不散,並超度仙界。
(1)進行某種工作或行為。如:「做事」、「做工」、「做生意」、「做實驗」。
(2)製造。如:「做蛋糕」、「做衣服」。
(3)當、身為。如:「做父母的」、「做老師的」。
(4)舉辦。如:「做生日」、「做滿月」。
依據道教說法,人死後魂魄仍生,嗣後每隔七天,會散離一魂,做七即每隔七天祭悼亡魂一次,藉道士之力而使亡者魂魄不散,並超度仙界。
為人,指待人處事。[例]做人要光明正大,才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。
1.從事勞力的工作。[例]蜜蜂勤勞做工的精神,十分值得人類效法。 2.指古典戲劇中的動作、表情。[例]這齣戲的演員做工細膩,難怪總是贏得滿堂喝采。
虛偽造作、不自然。[例]她的行為舉止一向大方,從不做作。
從事某項工作或處理事務。[例]說話守信用,做事負責任是做人的根本。
擔任官職。[例]有人一心只想做官,利欲薰心,全然不顧百姓的疾苦。 △作官
1.旅居在外。[例]他常年做客異鄉,每逢年節時,格外思念家人。 2.做客人。[例]今年夏天時他來我家做客,我們共同度過了一個美好的暑假。
犯案,從事非法犯罪的活動。[例]這份報導對歹徒做案手法描述過於詳細,恐怕會有不良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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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中華民國教育部《國語小字典》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《成語典》,依 CC BY-ND 3.0 TW 授權使用。本站整理與補充內容供學習參考;字詞釋義與成語內容以教育部原始發布資料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