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語

黨同伐異

ㄉㄤˇ ㄊㄨㄥˊ ㄈㄚ ㄧˋ

教育部釋義

結合同黨,攻擊異己。原指學術上派別之間的鬥爭。語出《後漢書.卷六七.黨錮列傳.序》。後用「黨同伐異」泛指一切團體之間的鬥爭。

△「結黨營私」

典故說明

「黨同伐異」意思是結合同黨,攻擊異己,原指學術上派別之間的鬥爭。漢初採黃老治術,主張無為和崇尚自然等政治思想,但自漢武帝劉徹執政後,採納董仲舒「罷黜百家、獨尊儒術」的主張,一時間儒學興盛起來,學者經常聚集討論,以致宣帝時召集諸儒在石渠閣講論六藝。在評議《公羊》、《穀梁》時產生分歧,引發爭論,以致有「黨同伐異之說」。也就是觀點相同的人結為同黨,攻擊觀點和自己不同的。後來「黨同伐異」演變為成語,用來泛指一切團體之間的鬥爭。

例句

正人君子應該講求公理正義,不可黨同伐異。

如果想要幹一番大事業,就不應該黨同伐異,而要多方兼容並蓄。

明朝士人黨同伐異,互相鬥爭,無心國計民生,終於導致國家走上衰亡之途。

一個開放的學術空間,應當容許不同的見解存在,而不能黨同伐異,排斥不同學派。

政黨雖有助於民主政治的發展,但若是人人黨同伐異,不問是非,反而是開民主倒車。